本报讯
日前,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结束。从9月份开始,该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,在自由裁量过程中依据“过罚相当”的基准制度划分处罚阶次,制定阶次适用规则,控制自由度。 据悉,7月份以来,该区启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管理,在经贸、安监、环保3个部门率先开展试点。监察局与法制办牵头组织调研,起草工作实施方案,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公开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、自由裁量说明、调查与审核裁决相分离及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、重大行政处罚上报备案等多项配套制度。 据了解,在近两个月的试点过程中,3个试点部门共筛查70多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确定的238项职权,将常用的164项行政处罚细化为733档,平均每项处罚细分为4.5级,细化的行政裁量标准向处罚相对人争议多、处罚幅度大、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倾斜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 |